單位名稱 | 浙江中金格派鋰電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 |
項目地理位置 | 上虞區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緯十一路19號 | |
項目聯系人 | 王紅忠 | |
項目名稱 | 浙江中金格派鋰電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電積鈷技改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 |
建設項目簡介 | 浙江中金格派鋰電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法定代表人曹棟強,注冊資金1億5500萬元,于2017年3月收購浙江嘉利珂鈷鎳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資產后變更為現名,廠址位于浙江省紹興市杭州灣上虞經 | |
建設項目存在的 職業病危害因素 |
建設項目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硫酸及三氧化硫、氫氧化鈉、活性炭粉塵、其他粉塵(鐵粉)、高溫、噪聲等。 | |
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測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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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 本項目的總體布局、建筑衛生學、生產工藝與設備布局、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職業衛生管理等方面基本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有關的法規標準的要求。在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個體防護用品、應急救援與職業衛生管理方面,企業應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和GBZ 1-2010《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等職業衛生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在下階段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過程中進行補充和完善。 本項目為“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在可研報告提出來的職業病危害防護原則性措施和本報告補充措施逐條落實的前提下,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強度)可達到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職業健康損害可降低到較低水平。該項目能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 |
建議 | 采用密閉生產工藝,杜絕“跑”、“冒”、“滴”、“漏”現象的發生,對因工藝需要作業的加料、出料、過濾、取樣場所必須采取可靠的防物料外泄的技術措施。 可研報告中未明確固體物料投加方式,建議配制崗位投料設置固體投加器,并在投料口合理設置局部吸風罩,減少投料過程物料飄散。 應在投料口、取樣口等不能密閉的塵毒逸散口,采取局部通風排毒和除塵等措施。取料口應設置雙閥放料取樣,減少有害物質逸散。 擬建項目電積鈷車間擬設置酸霧凈化系統,設計時應使產酸霧設備盡量密閉;排風管管口應位置合理、風量適中、風壓適度、檢修方便,同時污染氣流避免經過勞動者呼吸帶,若無法避免污染氣流經過勞動者呼吸帶,則勞動者必須佩戴防毒口罩。 | |
專家組評審意見 | 1、細化配酸、電積、溶液配制等生產工藝的描述及危害分析; 2、細化該項目的車間通風描述,并分析評價; 3、補充利舊設施、措施的分析與評價。 | |
評價機構名稱 | 浙江泰達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 |
現場調查 | ||
專業技術人員 | 日期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現場采樣檢測 | ||
專業技術人員 | 日期 | 建設單位陪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