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國內首次使用化工工藝安全可靠性論證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已印發,將于2023年12月1日起實施。為便于準確理解和執行文件,現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產業創新的需要。我省化工和醫藥產業體量大、發展快,是我省的支柱產業之一,且企業創新意愿強、科研投入大,前3年來全省每年平均有10余個危化品建設項目涉及國內首次使用化工工藝。隨著《浙江省化工醫藥試驗基地和試驗項目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的印發實施,預計化工和醫藥行業的創新積極性將進一步釋放,國內首次使用化工工藝數量預計將有較大幅度增加。
(二)進一步規范的需要。2022年6月,應急管理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印發了《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安全風險防控指南(試行)》,對國內首次使用化工工藝作出了進一步細化規定和安全可靠性論證要求,有必要在省級層面對安全可靠性論證作進一步明確,形成規范性的引領政策。
(三)源頭防控建設項目安全風險的需要。國內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藝在工程設計過程中沒有同類經驗借鑒,工程實施過程中存在不確定性,需要在安全審查前全面分析工藝的反應安全風險、危險有害因素、危險與可操作性、主要設備選型等內容。
(四)落實有關規章的需要!段kU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均規定國內首次使用化工工藝必須經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可靠性論證。
二、主要內容說明
(一)關于適用范圍。根據《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安全風險防控指南(試行)》規定,明確浙江省內依法應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使用許可企業的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擬采用國內首次使用化工工藝的,應當進行安全可靠性論證;為加強對其他非許可化工、醫藥建設項目涉及的國內首次使用化工工藝的管理,規定這類項目也應參照《辦法》執行。
(二)關于國內首次使用化工工藝的界定!掇k法》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安全風險防控指南(試行)》和我省實際情況,明確了國內首次使用化工工藝的6種具體情形。鼓勵采用科技技術降低工藝風險,明確采用微通道反應器、管式反應器等先進科技技術對現有工藝進行改造,經評估能顯著降低工藝安全風險的,不納入范圍。
(三)關于安全可靠性論證的組織實施。明確國內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藝安全可靠性論證工作,由省應急管理廳組織。省應急管理廳委托有關技術支撐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專家實施技術論證。
(四)關于安全可靠性論證的實施程序。根據企業申請,省應急管理廳組織技術支撐機構對論證資料進行初審,初審認為不屬于國內首次使用化工工藝的,退還申請資料并由省應急管理廳函告申請單位;認為屬于國內首次使用化工工藝的,組織專家組進行安全可靠性論證。
(五)關于安全可靠性論證的時限。為進一步提高論證效率,明確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安全可靠性論證,省應急管理廳根據專家論證結果,5個工作日內函告相關企業和屬地應急管理部門。企業整改完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
(六)關于專家的管理。規定安全可靠性論證專家組一般不少于5名專家,具有工藝、設備、電氣、儀表等專業高級職稱,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并且與所論證工藝的相關單位無直接利益相關,同時明確了回避和知識產權保護等相關規定。
(七)關于申請材料。企業應提交浙江省國內首次使用化工工藝安全可靠性論證申請書,以及浙江省國內首次使用化工工藝安全可靠性論證報告。附件中對申請書的具體格式,尤其是具體明確了論證報告的編制提綱具體內容,應包括項目概況、自鑒定意見、工藝介紹、工藝技術對比分析、工藝安全分析、主要設備選型、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結果、應急設施分析等內容,方便企業規范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