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應急管理局:
根據《浙江省礦山重大災害風險防控(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建設總體方案》(浙應急基礎〔2023〕8號)要求,在臺州市應急管理局等3家單位試點成果的基礎上,我廳制訂了《浙江省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基礎部分建設指南(試行)》《浙江省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數據接入規范(露天礦山)》《浙江省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數據接入規范(地下礦山)》等3個指導文件,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文件要求全面推進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建設,確保到2023年底大中型生產礦山企業全部完成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基礎部分建設,除嘉興外的其它各市完成礦山安全監管數字化平臺(或子平臺)建設,并與省廳平臺實現良好對接。
附件:1.浙江省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基礎部分建設指南(試行)
2.浙江省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數據接入規范(露天礦山)
3.浙江省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數據接入規范(地下礦山)
浙江省應急管理廳
2023年6月28日
浙江省礦山安全生產數字化基礎部分建設指南(試行)待3個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