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旺能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為浙江旺能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出資組建的全資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09月10日,注冊地址位于浙江省臺州市路橋區蓬街鎮十塘。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法定代表人為王振東,注冊資本為貳億伍仟萬元整。
臺州旺能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為處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企業。前期已經建設了一期、二期,并經營運行多年。該企業于2018年6月取得了臺州市路橋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臺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三期擴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核準的批復文件(路發改許可【2018】64號)。三期項目位于原有一期、二期廠區外的北側地塊。2021年11月,三期項目建設完成并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為了提高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該企業于2024年3月委托浙江泰達安全技術有限公司開展了三期項目的安全現狀評價。
該企業為城市生活垃圾(除危險廢棄物)焚燒發電,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574-2017,含第1號修改單),該企業屬于“D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門類中的“4417生物質能發電”行業。不屬于工貿八大行業。
該項目生產作業過程中涉及使用的危險化學品有液堿(氫氧化鈉溶液【含量≥30%】)、20%氨水(氨溶液【含量>10%】)、鹽酸、乙炔、氧【壓縮的】和柴油。涉及使用可燃爆粉塵有活性炭粉。電氣設施中涉及使用到六氟化硫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