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勵旭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24日,位于杭州市建德市乾潭鎮安仁工業功能區, 根據《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715號)、《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商務部令第2020年第2號)和浙江省商務廳等7部門關于《浙江省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暫行實施辦法》的通知(浙商務聯發[2020]128號)等文件精神,為滿足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質管理要求,杭州勵旭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投資5600萬元,租用浙江瑞曼特機械裝備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乾潭鎮安仁工業功能區的閑置廠房和場地(整體租用場地占地面積31畝,建筑面積24656.10平方米)并對其內部設施進行改造,購置廢油液抽取機、汽車拆解升降機等配套設施,本項目采用先進的報廢汽車拆解工藝,形成年回收拆解報廢機動車15000輛的生產能力。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和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修改《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實施指南(試行)》涉及柴油部分內容的通知(應急廳函〔2022〕300號)辨識,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涉及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為丙烷、氧[壓縮的或液化的]、柴油。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版)》、《報廢機動車拆解環境保護技術規范》,本項目產生的廢燃油車蓄電池含鉛廢物HW31、廢尾氣凈化裝置(含尾氣凈化催化劑)HW50、廢汽油HW08、廢柴油HW08、廢機油HW08、廢液壓油HWO8、廢空調制冷劑HW49、廢線路板(含廢電容器)HW49、廢含油濾芯HW08、廢油箱HW08、廢活性碳HW49、廢抹布HW49均屬于危險固廢。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XG1-2019),該企業屬于42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業,屬于使用危險化學品工貿企業,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適用行業目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3年第3號)辨識,該企業不屬于該目錄內行業,該企業不需要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