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杭州普樂科技有限公司 危險化學品使用 安全現狀評價 | |
機構名稱 | 浙江泰達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 |
被評價單位 | 杭州普樂科技有限公司 | |
簡介 |
杭州普樂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3月14日,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qū)東洲街道東洲工業(yè)功能區(qū)3號路18號,法定代表人為許明榮。企業(yè)主要進行交通信號燈、太陽能警示燈、桿件制造,安裝。 杭州普樂科技有限公司在生產過程中涉及使用危險化學品,根據企業(yè)提供的MSDS及《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辨識,企業(yè)在生產過程中共涉及使用丙烯酸酯類樹脂漆(閃點27℃)、氨基稀釋劑(閃點27℃)、免清洗無鉛焊料助焊劑(閃點12℃)、乙炔、二氧化碳[壓縮的]、氬[壓縮的]、氧[壓縮的]、氧[液化的]共7種危險化學品。屬于工貿行業(yè)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的企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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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長 | 鄭恩文 | |
技術負責人 | 駱承法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吳建國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鄭恩文 、王學文 | |
報告審核人 | 黃海波 | |
參與評價工作 | 安全評價師 | 王學文、李茂明、鄭寧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鄭恩文、王學文、鄭寧 | |
技術專家 |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 | 人員 | 鄭恩文 、王學文 |
時間 | 2021-01-07 至 2021-01-07 | |
主要任務 | 勘察現場、收集資料 | |
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 2021-06-09 |